玉米原产于美洲的墨西哥,随着航海业的发展,玉米种子开始在世界各地传播开来。
玉米别名玉蜀黍、棒子、包谷、藩麦、珍珠米、薏米包、玉膏粱、红须麦等等等。
闽南人叫它番麦,广东人称为粟米,东北人唤作苞米,潮州话称薏米仁等等。
公元1511年,即大明正德六年,哥伦布最早将玉米带回欧洲。
后来,葡萄牙人携带着玉米种子等“方物”的船队来到亚洲,占领了满剌加国(今属马来西亚马六甲州),数年后航行至广州。
《明史》记载:正德十三年(1518年),佛朗机(明人对葡萄牙、西班牙的统称)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贡方物,请封,始知其名。
明廷断然拒绝,因为当时的满剌加国和大明国属于友好国家。
佛朗机人不死心,赖在广东不走,后买通了某太监,其特使亚三最终受到了明武宗朱厚照的接见。
朱厚照对这个亚三印象还可以,在南巡时,亚三一直伴随皇帝左右。
玉米极有可能在此期间传入中国。
大约六十年后,浙江杭州学者田艺蘅在《留青日札》中记载:
“御麦出于西番,旧名番麦,以其曾经进御,故名御麦。秆叶类稷,花类稻穗,其苞如拳而长,其须如红绒,其粒如芡实,大而莹白。花开于顶,实结于节,真异谷也。吾乡得此种,多有种之者。”
博学多闻的田艺蘅第一次看见一种叫“御麦”的植物,考证后确认“御麦”原本称作番麦,因为属于西番的贡物,故称御麦,可见当时并没有大量种植,尚属于皇帝御用的贡品。
而在嘉靖三十四年(1555年)出版的《巩县志》最早记载了“玉麦”。
嘉靖三十九年(1560年)出版的《平凉府志》记载:
“番麦,一曰西天麦,苗叶如蜀秫而肥短,末有穗如稻而非实。实如塔,如桐子大,生节间,花炊红绒在塔末,长五、六寸,三月种,八月收。”
明末农学家徐光启在《农政全书》一书中记载:“或称玉麦,或称玉蜀秫,盖亦从他方得种。”
这表明御麦变成了玉麦,不再是皇帝独享的贡物。
由此可知,我国在明朝嘉靖年间开始引进,并逐步大面积种植玉米,距今约四百五十多年。
玉米适应性极强,分布于热带、温带、寒温带等多种气候带。
玉米不仅仅是一种美食,还可以酿酒、榨油、制造饲料、工业酒精等,现已成为重要的谷物之一。
玉米因营养丰富,口味清爽,深受人们喜爱。
其富含胡萝卜素、维生素、生物碱、挥发油等对人体有益物质,是粗粮中的保健佳品。
玉米是名副其实的舶来品,虽然在神州落地扎根不足五百年,却与中国人结下不解之缘。
在早些年,玉米是人们的主要食物,磨成面粉做锅贴饼子,粉碎成碴子煮粥,是必不可少的主食;
还可以制作很多小零食,如煮玉米、烤玉米、爆米花等等,拓展人们在食物匮乏年代的美食想象空间。
东北人比较喜欢吃半成熟的玉米。
在玉米饱含汁水的时候最适合做一种糕点。
人们把玉米棒子掰下来,置一容器,用插板或刀削下鲜嫩的玉米,呈糊糊状。
把打散的鸡蛋、食用油、葱花、食盐等配料、调味品放在一起搅拌。
此时,把洗净的玉米皮铺在蒸锅上,慢慢把玉米糊糊放在上面,蒸几分钟后,美味的玉米蒸糕就可以大快朵颐了。
当然,这些原料还可以换成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烹饪方法,就是直接放在油锅上,烙成金黄精致的小玉米饼,也别有一番风味。
鲜嫩的甜糯玉米,最适合烤着吃,方法虽然简单,但烤制需要掌握火候,考验人们的耐心,急不得,躁不得,慢慢等待。
玉米由表及里,缓缓熟透,此时的味道细腻耐品,口感丰富,糯香、清香中弥漫着一种焦糊之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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